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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

小吊车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作者:中国起重机网 日期:7166-03-29 15:32:46

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吊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驾驶证及起重吊装特种作业证,参加吊装的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2、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设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小吊车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3、小吊车防物体落下伤人措施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一般情况吊装作业应避开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若特殊或紧急情况必须施做吊装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4、防止汽车小吊车倾翻措施

1)小吊车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小吊车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小吊车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小吊车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小吊车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小吊车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小吊车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小吊车倾翻。 5)小吊车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小吊车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小吊车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小吊车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小吊车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小吊车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小吊车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小吊车失重,而使另一台小吊车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小吊车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小吊车移动和吊装作业。10)小吊车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小型吊车失稳。

5、小吊车防吊装结构失稳措施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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