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720-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作者:中国起重机网 日期:2025-04-26 12:08:27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 6720-86Standard for examination of the safety techniques for crane operators国家标准局1986-08-22发布1987-05-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的条件和方法。适用于通用桥式起重机、冶金用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装卸桥、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固定旋转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的司机。1 司机条件 1.1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2 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起重机起升高度在20m以上,两眼视力各不低于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疒间、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2 培训、考核、发证 2.1 培训 a. 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培训; b. 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c. 专业(技工)学校培训; d.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2.2 考核 a. 培训期满,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及格后,再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b. 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均为百分制,各六十分及格。 2.3 发证 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及格者,还须在实际驾驶的起重机上实习一至三个月,确认操作熟练者,由省、地、市劳动部门核发本机种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4 轮胎起重机和兼作起重作业的汽车起重机司机,除按规定考取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按本标准培训、考核、发证。 2.5 本标准未包括的起重机司机,由企业主管部门参照本标准进行培训、考核、发证。3 复审 3.1 取得操作证的起重机司机,由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每二年进行一次复审。 3.2 复审内容 a. 体格检查; b. 复试本机种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c. 检查违章操作和事故情况。 3.3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二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操作。 3.4 在两个复审期内,作到安全无事故的起重机司机,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门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4 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内容 4.1 起重机的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 4.2 起重机电气、液压和原动机的基本知识。 4.3 起重机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4.4 起理机钢丝绳的安全负荷、使用、保养及报废标准。 4.5 起重机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系统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4.6 正确判断起重机的常见故障。 4.7 起重机一般维护保养知识。 4.8 力、力的合成与分解、力矩、重心、起重机的稳定性等力学基本知识。 4.9 一般物件的重量计算和绑挂知识。 4.10 有关电气安全、登高作业安全、防火及其救护常识。 4.11 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有关安全标志。 4.12 安全操作技术、常见起重事故及其防止措施。 4.13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和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5 实际操作考试 5.1 通用桥式起重机、冶金专用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装卸桥的司机 考试宜选择额定起重量5-20t,起升高度在8m以上的通用桥式起重机或龙门起重机。 试题一 吊起水桶曲线运行、定点停放(图1、表1)。 表1 m起重机起升高度H | S1 | S2 | S3 | S4 | S5 | S6 | D1 | D2 | D3 |
8≤H≤12H>12 | 1.802.00 | 4.004.00 | 3.003.50 | 2.002.50 | 1.502.00 | 2.002.50 | 0.600.65 | 0.700.75 | 0.800.85 |
a. 水桶:外径500mm,高700mm,水面距离桶口100mm,吊钩距桶口1000mm。 b. 标杆:高20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50mm,厚10mm。 c.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桶由A处吊离地面1000mm,按图示路线水平运行,行至B处上方下降,一次放入B圆内。再将水桶由B处吊起,先后放入C 圆、A圆内为止。水桶由B处、C处吊起时均距地面3000mm,放入C圆、A圆的下降途中各准许停顿一次。(满分5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1) d. 考试时限:在四分钟内完成上述操作。 试题二 吊起圆钢通过框架(图2、表2)。 表2 m起重机起升高度H | S1 | S2 | h1 | h2 | h3 | h4 | H5 | a | B | c |
8≤H≤12H>12 | 2.02.0 | 3.03.0 | 0.90.9 | 1.31.3 | 0.50.5 | 1.11.1 | 0.70.7 | 0.50.6 | 0.40.5 | 0.20.2 |
注:AB连线位于起重机桥架中心垂直平面与地面的交线上。 a. 圆钢:直径300mm,高200mm,吊钩距圆钢顶面500mm。 b.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圆钢由A处吊起,依次通过全部框架,放入B处。运行途中不准打倒车。(满分3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2) c. 考试时限:在一分钟内完成上述操作。 试题三 由考核部门根据起重机不同性能和作业特点自行命题。主要考核专业操作技术、翻件、排除常见故障、按指挥信号操作、应急操作等。(满分20分) 5.2 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司机 考试应选择起升高度在20m以上的本机种起重机。 试题一 吊起水箱定点停放(图3、表3)。 表3 m起重机起升高度H | S1 | S2 | D1 | D2 | D3 |
20≤H≤30H>30 | 18.018.0 | 13.013.0 | 1.71.8 | 1.92.0 | 2.12.2 |
a. 水箱:边长1000×1000×1000mm,水面距箱口200mm,吊钩距箱口1000mm。 b.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箱由A处吊起,先后放入B圆、C圆内,再将水箱由C处吊起,返回放入B圆、A圆内,最后将水箱由A处吊起,直接放入C圆内。水箱由各处吊起时均距地面4000mm,每次下降途中准许各停顿二次。(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3) c. 考试时限:完成上述操作,门座起重机为二分三十秒,塔式起重机由考核部门确定。试题二 吊起水箱在杆内运行和击落木块(图4、表4)。 表4 m起重机起升高度H | R | S1 | S2 | S3 |
20≤H≤30H>30 | 19.019.0 | 15.015.0 | 2.02.2 | 2.52.5 |
a. 水箱:边长1000×1000×1000mm,水面距箱口200mm,吊钩距箱口1000mm。 b. 标杆:高20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300mm,厚10mm。 c. 五根立柱的高度依次为1000、1500、1800、1500、1000mm,均布在CD弧上。立柱顶端分别立着放置200×200×300mm的木块。 d.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箱由A处吊离地面1000mm,按图示路线在杆内运行,行至B处上方,即反向旋转,并用水箱依次将立柱顶端的木块击落,最后将水箱放回A处。在击落木块的运行途中不准打倒车。(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4) e. 考试时限:完成上述操作,门座起重机为二分三十秒,塔式起重机由考核部门确定。 试题三 由考核部门根据起重机不同性能和作业特点自行命题。主要考核排除常见故障、应急操作、司机在看不见吊物的情况下按指挥信号操作。(满分20分) 5.3 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固定旋转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的司机考试宜选择最大起重量3--25t的本机种起重机。 试题一 吊起水桶定点停放(图5、表5)。 a. 水桶:外径580mm,高900mm,水面距桶口150mm,吊钩距桶口1000mm。 b. 标杆:高15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00mm,厚10mm。 表5 m序号 | S1 | S2 | S3 | D1 | D2 | D3 |
123 | 9.08.05.5 | 8.07.04.5 | 7.06.03.5 | 0.80.80.8 | 1.01.01.0 | 1.21.21.2 |
注:表中的尺寸,可根据起重机的不同规格任选一栏。 c.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桶由A处吊起,先后放入B圆、C圆内,再将水桶由C处吊起,返回放入B圆、A圆内,最后将水桶由A处吊起,直接放入C圆内。水桶由各处吊起时均距地面4000mm,每次下降途中准许各停顿二次。不可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其旋转中心至水桶停放点A、B、C的距离取同值。(满分 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5) d. 考试时限:由考核部门确定。 试题二 吊起水桶在杆内运行和击落木块(图6、表6)。 表6 m序号 | R | S1 | S2 | S3 | S4 |
123 | 10.08.05.5 | 8.06.03.5 | 12.09.05.4 | 1.41.41.3 | 2.01.50.9 |
注:表中的尺寸,可根据起重机的不同规格任选一栏。 a. 水桶:外径580mm,高900mm,水面距桶口150mm,吊钩距桶口1000mm。 b. 标杆;高2000mm,直径20--30mm,底座直径200mm,厚10mm。 c. 五根立柱的高度依次为1000、1500、1800、1500、1000mm,均布在AB弧上。立柱顶端各放置边长为200mm的立方木块。 d. 考试方法:接指挥信号后,将水桶由A处吊离地面500mm,按图示路线在杆内运行,行至B处上方,即反向旋转,并用水桶依次将立柱顶端的木块击落,最后将水桶放回A处。在击落木块的运行途中不准打倒车。不可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只考击落木块。(满分40分,扣分标准见附录A中表A6) e. 考试时限:由考核部门确定。 试题三 由考核部门根据起重机的不同性能和作业特点自行命题。主要考核专业操作技术、目测重量、排除常见故障、应急操作、按指挥信号操作。(满分20分) 附 录 A实际操作考试扣分标准(补充件)A.1 通用桥式起重机、冶金专用起重机、龙门起重机、装卸桥的司机,应按表A1、表A2的规定执行。表A1 吊起水桶曲线运行、定点停放扣分标准序号 | 扣 分 项 目 | 扣 分 数 |
123456789 | 开车前未检查、鸣号 碰杆一次碰倒杆一次 洒水一次 水桶出内圆(D1)水桶出中圆(D2)水桶出外圆(D3)每超规定时间十秒违反操作规程或考试规定 | 3341-3246150 |
表A2 吊起圆钢通过框架扣分标准序号 | 扣 分 项 目 | 扣分数 |
12345 | 开车前未检查、鸣号碰框架一次未通过一个框架每超规定时间十秒违反操作规程或考试规定 | 335130 |
A.2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应按表A3、表A4的规定执行。表A3 吊起水箱定点停放扣分标准序 号 | 扣 分 项 目 | 扣分数 |
1234567 | 开车前未检查、鸣号水箱出内圆(D1)水箱出中圆(D2)水箱出外圆(D3) 洒水一次每超规定时间十秒违反操作规程或考试规定 | 32461-3140 |
表A4 吊起水桶在杆内运行和击落木块扣分标准序 号 | 扣 分 项 目 | 扣分数 |
1234567 | 开车前未检查、鸣号碰杆一次碰倒杆一次碰立柱一次未击落一木块每超规定时间十秒 违反操作规程或考试规定 | 32333140 |
A.3 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固定旋转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的司机,应按表A5、表A6的规定执行。表A5 吊起水桶定点停放扣分标准序号 | 扣 分 项 目 | 扣 分 数 |
12345678 | 开车前未检查、鸣号水桶出内圆(D1)水桶出中圆(D2)水桶出外圆(D3) 水桶下降途中碰杆一次洒水一次 每超规定时间十秒违反操作规程或考试规定 | 324621-3140 |
表A6 吊起水桶在杆内运行和击落木块扣分标准 序 号 | 扣 分 项 目 | 扣分数 |
1234567 | 开车前未检查、鸣号碰杆一次 碰倒杆一次碰立柱一次 未击落一木块每超规定时间十秒违反操作规程或考试规定 | 3(5)233(8)3(8)1(1)40(40) |
注:括号内的数仅适用于不可带载变幅的起重机。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超、詹书林、刘新太、王吉兰、张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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